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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电子商务平台成员注册和认证办法
根据山东省电子商务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的交易特点,为保证平台成员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平台成员注册和认证办法。
一、 成员注册
1. 注册前提
凡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、机关团体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,均可注册成为平台成员。
2. 填写资料
(1)根据《山东省电子商务平台成员注册申请表》内容填入相应的信息,或通过平台网站填表申请。
(2)注册者应该确保用于登记的所有资料是其自身的真实情况反映,并按照《加入山东省电子商务平台的规定》中的有关条款,在注册信息变化时及时修改有关资料,以保持这些资料的实际有效性。
(3)在命名用户名称时,应该避免选择带有侮辱性的或明显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,或者带有歧义、可能引起其他成员误解的词汇作为成员名。
3. 注册成功
经平台认证通过后,平台将以邮件或书面的形式通知注册方注册成功,成为平台正式成员,享有山东省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相应服务。
如果没有通过认证,申请成员资格将被拒绝。
二、认证
认证内容包括:
1、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
2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3、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盖有注册者单位公章的《山东省电子商务平台成员注册申请表》;
5、交纳当年山东信息协会会费凭据;
6、签署的《加入山东省电子商务平台的协议》。
平台管理办公室经对以上资料审查并备案,完成其成员资格认证。
山东省信息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公室
2004年06月0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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